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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簽證(H 簽證)和跨國公司經理(L簽證)是二種比較特殊的簽證類別。該類簽證的持有人允許有移民傾向。也就是說,該類簽證的申請人在遞交I-485申請綠卡之後出國旅行,仍然可以用H 簽證或L簽證的身份回到美國。
與H和L簽證相比,學生簽證(F簽證)就沒有這一便利條件。如果申請人是學生簽證身份,遞交I-485之後出國旅行,美國領事館瞭解到申請人已經申請了移民,領事館會以移民傾向爲理由拒絕繼續發給申請人學生簽證。當然,對申請人來講,這一般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因爲大部分出國旅行的申請人都已經申請了回美證,申請人沒有學生簽證也能用回美證入境。
讓我們回到H / L簽證的話題。H / L簽證的持有人遞交I-485申請綠卡之後,如果需要出境旅行,申請人面臨二個選擇:一是用回美證重新入境;二是用H / L簽證入境。
如果是用回美證入境,問題是申請人的H / L身份還有效嗎?答案是申請人H / L身份還會繼續有效(H / L身份允許有移民傾向)。最近,移民局加州移民中心再次表示:申請人以回美證入境將不會影響申請人申請H / L身份延期。
如果是用H / L簽證入境,會影響申請人的I-485申請嗎?答案是不會。之前移民局要求申請人如果以H / L簽證入境,申請人必須出示I-485申請收據原件。移民局剛剛修改了這一規定,新的規定放寬了H / L簽證入境要求,不再要求申請人出示I-485申請收據。一部分原因是由於7、8月份I-485申請數量激增,移民局不能及時發出收件通知,如果遞交I-485申請之後,申請人需要出境,但又沒有收到收件通知,按照舊的規定申請人入境時沒有出示I-485收件通知就意味著申請人放棄了I-485申請。新修改的規定解除了這一要求,爲H / L簽證持有人出境旅行提供了一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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