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先生的僱主為先生提出移民的申請, I-140 批准了, 但是夫妻倆的I-485 還沒有結果, 太太可以向移民局申請第七年的H-1B 嗎﹖先生的勞工應聘遲遲不批准﹐而太太的H-1B的六年期限已經快到了應該怎麼辦﹖移民局的答案是否定的。
由於移民法限定H 身份最多只有六年﹐根據DOJ Authorization Act of 2002 及AC 21 法案﹐除非外籍人士已經提出勞工應聘或I-140 申請超過365天﹐或I-140 已經批准了, 才可以在H-1B 六年後延長第七年的H-1B. 若是配偶所提出的移民申請超過365 天, 而自己並沒有一個勞工紙或I-140 的申請的話, 是不能以配偶的移民申請等待期間作為自己延長第七年H-1B的依據。但是, 雖然配偶不能申請第七年的H-1B﹐移民局仍然允許這個外籍人士的配偶在H-1B滿六年後轉換成為H-4 的身份並繼續在美國與先生一起等待綠卡批准。
(案例一) 透過W先生僱主的Sponsor, W 先生與W太太已經順利地提出I-485的申請同時也各自保留自己的H-1B工作身份, 現在正在等待移民局I-485的審理. 但是問題來了, W太太的第六年H-1B即將在2007年的1月份到期, 由於綠卡是由W 先生的僱主Sponsor 提出的, W 太太的僱主並沒有為W太太提出任何移民的申請.W太太如何繼續在美國合法工作讓W太太大傷腦筋.
(解決之道) 由於現在W 先生及W太太是在等待I-485審理的階段, 雖然W太太本身有H-1B 的身份, 但是根據移民法規, W太太是無法在H-1B滿六年後提出第七年的H-1B延期的申請. 因此, 在W太太等待I-485 審理時間即使無法繼續延期第七年的H-1B,還是可以提出I-765 工卡來工作. 但是,要注意的是, 若是要短期離開美國的話, 就必須先提出I-131 請假證的申請, 並在I-131 批准後才能離境. 否則I-485的申請很可能會因此遭到被拒絕的命運.
(案例二)擁有大學學位的 C 先生的I-140 早就獲得批准了, 但是因為移民排期的關係, 到現在遲遲不能提出I-485 的申請;眼看著太太的H-1B 還有一年多就要滿六年, 萬一到時候先生的排期還沒到的話, C太太的第七年H-1B也延不了, 這可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能繼續合法工作.
(解決之道) 由於C 太太的僱主並沒有為她提出任何的職業移民申請, 而C 先生的I-140 雖然已經批准了, 但是移民排期何時可以Current還是未知數.因此,為了確保C 太太在H-1B 六年期滿後還能繼續工作, 我們建議擁有碩士學位的C太太以第二優先提出PERM的申請, 並已獲得PERM 及I-140 的批准.更可以利用這個批准的I-140 去延長三年的H-1B.
因此﹐有意在美申請綠卡並的人士在評估移民的可能性時﹐最好先了解自己與配偶的條件再決定由誰提出申請。我們常碰到原先打算由先生提出移民的申請﹐但是在評估主客觀條件後發現太太更適合﹐或者夫妻兩人都適合的情況。同時﹐基於H-1B 有效時間的考量﹐若是夫妻兩人的條件相差不多的話﹐就要考量夫妻雙方持有H 身份的時間與目前職業移民審理的進度問題。若是一方的H-1B要第5年而另一方所持H
的身份還很長的話﹐可以考慮由H身份剩下較短的人士提出移民申請﹐若是雙方的H 時間都剩下一年多的的情況下﹐也可以考慮由夫妻方各自提出申請﹐如此一來不僅可以各自保有工作及H-1B 的身份﹐對移民申請也是雙重的保障。(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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