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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40相關話題(三):公司需證明有能力支付勞工卡工資
2007-04-27 14:12:38 陳丹虹律師事務所

  勞工卡獲得批准以後,申請公司必須在I-140資料中證明該公司有能力支付勞工卡申請中所爲申請職位所提供的工資。比如說,一家公司爲一位元員工申請電子工程師職位,在勞工卡申請中該公司爲申請職位所定工資爲75000/年,在申請I-140時該公司必須證明公司有能力支付每年75000美元。

  在評估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勞工卡職位所提供的工資時,移民局會考慮以下三個基本方面:

  1)當公司爲申請人遞交勞工卡申請的時候,申請人已經在爲該公司工作,申請人的工資已經等於或高於申請職位所提供的工資。也就是說公司已經在付申請人勞工卡上提供的工資(甚至更高)。

  2)公司的淨收入高於勞工卡所提供的工資。

  3)公司的淨資産高於勞工卡所提供的工資。

  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證明支付能力是不難做到的。小型公司有時則需要採用其他一些方法加以證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三種證明方式並不是唯一的方法。移民局允許申請公司通過其他方法加以證明。

  舉例來說,A公司是一家以外派技術人員爲主的Consulting公司,A公司爲王先生提供了一個年薪75000美元的職位。由於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公司贏利(除去公司主管的年薪以後)和淨資産都不超過每年75000美元。A公司在申請I-140時提供了公司近2年以來的Revenue和公司收到的新的合同,用以證明公司規模正在不斷擴大,公司所接到的新的合同需要(並足夠)支付爲王先生所提供的職位。A公司的證明支付能力的方法雖然不同於以上3點,但是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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